中波紅外相機等招標公告
- 公告日期 2019-01-22
- 截止日期 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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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
浙江
- 所屬行業
詳細信息
浙江大學采購中心對《長波紅外熱像儀、中波紅外相機等》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國內有能力的供應商參加磋商。
1、采購項目:長波紅外熱像儀、中波紅外相機等 一批,預算:人民幣185萬元。
2、采購編號:ZUPC-JC-HW-1901007。
3、參加磋商廠(商)家的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對投標主體要求的供應商均可參加。
4、磋商文件的購買:采購文件價格每本500元(售后不退)。建議關注“浙江大學采購中心”微信公眾號進行網絡報名,報名后及時關注注冊時登記的郵箱,按郵件提示的要求進行操作即可完成報名、交標書費及投標保證金等步驟。也可在工作時間到浙江大學采購中心現場辦理相關手續。微信報名的詳細說明,請參見網址http://zupc.zju.edu.cn/cn20/view-11135-1.html。報名聯系電話:0571-88206325.
5、通過微信報名的,請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9:00至2019年2月22日下午16:00期間完成微信報名。現場報名的,請于此期間工作日(每逢周五下午、月底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00 和下午13:30—16:00期間前來辦理。
6、信用記錄
根據財庫[2016]125號《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采購中心會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查詢并甄別。
信用信息查詢的截止時點:磋商響應文件簽署之日;查詢渠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購網(www.zjzfcg.gov.cn);投標人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其投標將被作為無效投標被拒絕。
不良信用記錄指:“信用中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處罰記錄(三萬元以上(含三萬)罰款金額視為較大數額罰款);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浙江政府采購網曝光臺中尚在行政處罰期內的。
7、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9年2月26日上午09時00分。
8、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在2019年2月25日下午16時前應將投標保證金¥10000(人民幣壹萬元整)交至浙江大學指定賬戶(見第14條)。
9、自成交公告發出七個工作日后,請未成交單位憑保證金退款申請說明辦理磋商響應保證金的退還手續。
10、 磋商時間:2019年2月26日上午09時00分,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四156室。逾期未送達或未密封的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11、采購方相關公示、公告及其他信息通過浙江大學采購網(http://zupc.zju.edu.cn)外網站發布或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供應商在報名時提供的電子郵箱,即視為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知”此事。供應商應確保報名時提供的郵箱在本次招投標活動期間能正常可靠使用。
12、質疑和投訴:供應商應依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質疑和投訴。供應商如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浙江大學采購中心提出質疑。質疑函應現場提交或通過快遞方式交郵,現場提交時須同時提交遞交人的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快遞提交時建議采用郵政EMS或其他可靠的快遞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提交的質疑函。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所有質疑。對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中心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質疑供應商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本級財政部門提起投訴。
13、本次采購活動期間前來采購中心辦理相關事宜的供應商代表均須出具公司有效授權。
14、浙江大學帳戶
帳戶名稱:浙江大學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分理處
銀行賬號:19 0422 0104 0000 014
15、聯系方式
(1)聯系人:陳老師,劉老師
(2)聯系電話:
(3)郵箱:caigou@zju.edu.cn,zupc@zju.edu.cn
(4)地址:浙江大學采購中心(310058,紫金港校區東四161室)
聯系方式
招標單位 | 浙江大學采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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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陳老師,劉老師 |
聯系電話 | 0571-88981325,88981028 |
聯系傳真 | |
聯系地址 | 紫金港校區東四16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