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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行業要聞】近日,中國氣象局、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聯合編制的《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技術要求》)和《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測試大綱》(以下簡稱《測試大綱》)正式發布。這一舉措標志著我國在交通氣象服務領域邁出了重要一步。
在此之前,我國的交通氣象服務主要依賴于傳統的氣象觀測設備,這些設備雖然能夠提供一定的氣象信息,但是在精度和實效性上存在一定的不足;且傳統的交通氣象監測設備存在種類繁雜、質量參差不齊、安裝復雜等問題,價格偏高,難以在全國推廣布設。如今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的出現,正好彌補了這一不足。
與傳統的交通氣象監測設備不同,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不僅能夠滿足公路交通工程建設的技術要求和規范標準,還可以實現多要素傳感器及相關電氣部件的高度集成。每個內部傳感器組件均可連接到微控制單元,實現數據采樣、處理和上傳。相較傳統交通氣象監測設備,其監測能力更強,且制造、布設和維護成本也較低。
作為中國氣象局全面推進氣象行業管理的具體成果,這兩項技術規范將進一步促進公路交通氣象觀測能力建設,更好地實現惡劣天氣交通預警處置氣象保障服務的準確性和協同管控機制的制度化、標準化。
據悉,《技術要求》規定了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組成結構、功能內容、性能指標、環境適應性等方面的標準要求,是設計、研制、生產和測試評估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的重要依據之一。
《測試大綱》適用于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的功能檢測、技術指標測試以及外場動態測試等,規范了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測試的項目、要求、方法及測試結果的評定。
集成式交通氣象監測儀立足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在滿足交通氣象監測設備高標準要求和惡劣天氣影響大路段優化服務高質量發展需求的前提下,其實現了從核心主要控制元器件到各個傳感器的國產化制造,實現集成式交通氣象設備領域的自主決策、自主創新、自主發展。
一直以來,我國各部門高度重視氣象事業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
國務院在2022年發布《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其中提出,到2025年氣象關鍵核心技術實現自主可控,現代氣象科技創新、服務、業務和管理體系更加健全,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能力不斷提升,氣象服務供給能力和均等化水平顯著提高,氣象現代化邁上新臺階。
中國氣象局在2021年印發《“十四五”公共氣象服務發展規劃》,其中提出強化氣象在監測預警、預警信息發布、風險管理、應急處突保障方面的作用,加強氣象服務核心技術研發,提升氣象服務自動化水平。
而此次三部門聯合發布的《技術要求》和《測試大綱》不僅提高我國交通管理的科學性和精確性,也將推動我國氣象相關儀器設備的科學研究,為我國交通安全保駕護航。
資料來源:中國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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