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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行業要聞】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等,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復合布加工、廢橡膠利用、廢
塑料加工、木質家具、玻璃制造、
化工和電鍍等7個行業環境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自2024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
關鍵信息匯總如下↓
杭州市復合布加工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到 2024 年底,全市復合布加工企業環保手續齊全、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污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系健全;進一步提高全市復合布加工企業低 VOCs 膠粘劑源頭替代比例,全面淘汰低效 VOCs 治理設施;環境治理和風險防控能力明顯提升,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健全完善。打造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形成綠色發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4 年 6 月底)相關區、縣(市)對轄區內復合布加工行業做好企業規模、實際經營情況、項目審批、污染現狀等摸底排查。結合省、市要求,開展轄區內涉及企業整治工作動員部署,督促各企業切實擔起污染整治的主體責任,落實相關人員、資金等保障。
(二)整治實施階段(2024 年 7 月-10 月)
結合本地復合布加工行業特點和實際,明確整治工作目標、整治對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實施方案。相關區、縣(市)指導督促復合布行業企業按照方案推進整治工作,市有關部門適時開展聯合督導幫扶。分階段組織實施整治無望企業清退等主要任務。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違法排污等行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4 年 11 月-12 月)
對照驗收標準和環境治理水平評估體系,相關區、縣(市)對行政區域內復合布行業企業整治情況開展自評驗收,并將整治驗收成果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組織開展市級驗收,遴選環保“領跑”企業,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杭州市廢橡膠利用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到 2024 年底前,全面完成廢橡膠利用行業整治提升工作。重點解決廢橡膠利用行業存在的部分產品低端落后、露天堆放廢橡膠、生產裝備落后、廢氣收集不到位、廢氣治理不規范、運行管理粗放等突出問題,實現橡膠行業的產業布局合理化、基礎設施完善化、生產清潔自動化、污染治理規范化、運行管理數字化等目標,加強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提升產品質量,提高行業競爭力,促進廢橡膠利用行業規范有序、綠色低碳發展。
工作安排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4 年 6 月底)
各地對轄區內廢橡膠利用行業做好企業規模、實際經營情況、環境污染隱患等摸底排查。結合本地廢橡膠利用行業特點和實際,明確整治工作目標、對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二)整治實施階段(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各地依據前期排查情況實施分類處置,依法淘汰廢橡膠利用行業“散亂污”作坊和加工戶,引導低效產能有序退出,科學指導保留企業按照整治標準開展整治工作,跟蹤推動整治進度,督促落實整治措施。市級有關部門適時開展聯合督導幫扶,做好政策供給、要素保障等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4 年 12 月)
各地對照方案內容,逐個驗收廢橡膠利用企業,全面總結整治工作成效,落實長效監管措施,并將驗收成果報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對通過驗收企業進行抽查、復核,組織市級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驗收。
杭州市廢塑料加工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到 2024 年底,全市廢塑料加工企業廠區廠房全面實現標準化建設,
粉塵、惡臭、VOCs、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固廢基本實現資源化利用,危廢密閉規范儲存,主要污染物實現近零排放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健全完善。打造廢塑料加工行業環保“領跑”企業 3 家以上,形成綠色發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4 年 6 月底)
相關區、縣(市)對轄區內廢塑料加工企業進行摸排調查,摸清企業在工藝設備、污染防治、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和環境風險五個方面的現狀基礎,評估打分,明確企業問題清單和整治措施清單,結合省、市要求,開展轄區內涉及企業整治工作動員部署,落實相關人員、資金等保障。
(二)整治實施階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0 月)
相關區、縣(市)逐條對照企業清單、問題清單和措施清單,明確實施方案,督促廢塑料加工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整治方案并穩步推進整治工作。市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幫扶,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嚴肅處置違法占地、違法排污等行為。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4 年 11 月-12 月)
相關區、縣(市)對照方案整治驗收要求,組織本地區整治驗收工作,并將驗收成果報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會同相關市級部門開展市級整治驗收工作,全面總結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穩步推進廢塑料加工行業規范和綠色健康發展。
杭州市木質家具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到 2024 年底,全市木質家具行業布局合理,工藝裝備優化升級,自動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更加科學精準,行業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到位。環境管理體系健全完善,風險防范能力明顯提升,促進行業綠色發展。
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階段(2024 年 6 月底)
開展行業全面摸排,逐一梳理排查對象,結合省級發布的重點行業突出問題,重點對企業生產工藝現場、廠容廠貌、廢水、固廢產生及處置設備等全面調研,梳理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和整治措施,制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二)推進整治階段(2024 年 7 月-2024 年 10 月)
對照全市木質家具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逐條對照問題清單和整改措施清單,明確整改措施,制定“一企一檔”,落實責任人員,加快整改進度。同時對照環境治理水平評估體系打分,查找差距與不足,進一步提高整治績效。加強整治過程部門跟蹤和專家指導服務,確保企業按照要求推進各項工作。
(三)組織驗收階段(2024 年 11 月-2024 年 12 月)
各區、縣(市)對照整治驗收標準和環境治理水平評估體系,逐個進行現場驗收,總結整治工作成效,編制整治成效評估報告。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牽頭組織專家評審和市級驗收,及時總結整治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建立長效機制。
杭州市玻璃制造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至 2025 年底,全市玻璃制造行業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復性污染問題全面整治到位,實現全市玻璃制造行業“行業發展集約化、工藝設備自動化、能源結構清潔化、污染防治高效化、廠區建設規范化、環境管理精細化”的總體目標,做強做優杭州市玻璃制造產業,打響區域品牌,促成玻璃制造產業轉型升級。
工作安排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4 年 6 月底)
對轄區內玻璃制造行業做好企業規模、實際經營情況、污染現狀等摸底排查,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杭州市玻璃制造行業特點和實際,明確整治工作目標、對象和整治措施,制定具體實施計劃。
(二)整治實施階段(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9 月)
相關區、縣(市)要指導督促玻璃制造企業按照方案開展整治提升。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分階段組織全市玻璃制造企業實施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等主要任務,同時對照環境治理水平評估體系進行自評打分,查找差距與不足,進一步提高整改績效。市有關部門適時開展聯合督導幫扶。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5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
相關區、縣(市)對照驗收標準,開展企業整治驗收,并將驗收成果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組織開展市級驗收,遴選環保“領跑”企業,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杭州市化工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到 2025 年底,全市化工行業布局進一步優化,核心競爭能力明顯增強。環境治理水平明顯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異味投訴顯著下降,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提檔升級,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全面增強。企業環保責任主體意識增強,環境管理體系健全完善,打造化工示范園區和環保“領跑”企業,建立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形成全市化工行業綠色發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4 年 6 月底)
相關區、縣(市)對轄區內化工企業摸排調查,摸清企業在工藝設備、污染防治、節能降耗、環保管理和環境風險等方面的現狀情況,建立企業清單、問題清單和整治措施清單,結合省、市要求,開展整治工作動員部署,落實人員、資金等保障。
(二)整治實施階段(2024 年 7 月-2025 年 9 月)
相關區、縣(市)對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穩步推進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幫扶,組織專項執法行動,對整治進展情況亮曬、評估。
(三)中期評估階段(2025 年 2 月-2025 年 3 月)
相關區、縣(市)對相關企業開展“一企一策”整治工作過程跟蹤。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幫扶,晾曬整治進展、評估并進行中期總結,研判中期整治時序,動態跟蹤整治提升進展,適時調整優化整治任務,確保化工行業整治提升高標準推進實現。
(四)總結驗收階段(2025 年 10 月-2025 年 12 月)
相關區、縣(市)對照整治驗收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整治驗收工作,并將驗收成果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會同相關市級部門開展市級驗收工作,全面總結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杭州市電鍍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
整治目標
到 2025 年底,全市電鍍行業自動化水平、清潔生產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環境風險防控水平進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減少,促進電鍍行業規范、安全和可持續發展。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效監管機制健全完善。打造電鍍加工示范園區和環保“領跑”企業,形成長效發展格局。
工作安排
(一)部署準備階段(2024 年 6 月底)
相關區、縣(市)對轄區內電鍍行業企業摸排調查,摸清企業在工藝設備、污染防治、節能降耗、環保管理和環境風險等方面的現狀情況,建立企業清單、問題清單和整治措施清單,結合省、市要求,開展整治工作動員部署,落實人員、資金等保障。
(二)整治實施階段(2024 年 7 月-2025 年 10 月)
相關區、縣(市)對照整治提升方案,督促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穩步推進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和市經信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幫扶,組織專項執法行動,對整治進展情況亮曬、評估。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
相關區、縣(市)對照整治驗收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整治驗收工作,并將驗收成果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會同相關市級部門開展市級驗收工作,全面總結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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